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将如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三、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到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土地利用股办公室查询和购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挂牌出让手册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电话:(0898)62217899363050121387669692713518074721
联系人:陈王英范永文邓佑成
报名期限:2008年7月10日—2008年8月8日下午17:00整。(以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
四、竞买保证金:报名时须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2008年7月30日;截止时间:2008年8月11日上午10:30整。
地点: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
六、其他事项
1、项目投资总额不小于13000万元,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小于6000万元,以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为准。
2、为完善兴隆旅游城医疗服务体系,竞得人须在项目区内同时建设一所医院,医院建设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3、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包括医院建设)。
4、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0内,竞得人须全部交完土地出让金。
5、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海南金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十日